1、患者及家属对医疗过程有异议,可与主管医生、科主任进行交流沟通。
2、如对主管医生及科主任的沟通结果不满意,可向医务科进行反映,形成书面资料。由医务科组织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进行讨论,形成结论向患者及家属通报,并将结论报主管院领导。
3、如对医院结论有异议,可申请西安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。如对鉴定结论不服,在15天之内,申请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。
4、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。
负责医疗方面:82322437
负责护理方面:82322327
负责行风方面:823222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