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抚对象包括: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,烈士遗属,因公牺牲军人遗属,病故军人遗属,在乡复员军人,带病回乡退伍军人,参军退役军人,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。
三减:门诊检查费,化验费减免10%,住院床位费减免20%。
五免: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,普通门诊诊查费,肌肉注射费,住院诊疗费,二级护理费。
四优先:优先挂号,优先就诊,优先取药,优先住院。
我院优抚对象费用结算程序:
门诊优抚人员按正常程序挂号、就诊、缴费后,持有关证件到院医保办审核登记确认减免费用额,到院财务科报销;
住院优抚人员在出院结账前,先到住院处窗口打印费用清单,再到院医保办审核确认减免费用额,最后到住院处窗口结账。
三减:门诊检查费,化验费减免10%,住院床位费减免20%。
五免: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,普通门诊诊查费,肌肉注射费,住院诊疗费,二级护理费。
四优先:优先挂号,优先就诊,优先取药,优先住院。
我院优抚对象费用结算程序:
门诊优抚人员按正常程序挂号、就诊、缴费后,持有关证件到院医保办审核登记确认减免费用额,到院财务科报销;
住院优抚人员在出院结账前,先到住院处窗口打印费用清单,再到院医保办审核确认减免费用额,最后到住院处窗口结账。